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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2018年6月27日财税[201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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