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财政部 关于取消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取消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须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根据《行政许可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