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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正济政办发[20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26日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为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创建范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范围为城市建城区,涉及老城区、西部新区、东部新区、滨河新区(含此四部分的城乡结合部),总面积约1056平方公里。老城区:东至二环东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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