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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分解下达全省“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黔府发[2011]13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关于分解下达全省"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消耗森林和林木的最大限量,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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