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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岭自治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摘要

<正>黔府函[2015]222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关岭自治县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安府呈[201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断桥镇、花江镇、八德乡、板贵乡、关索街道建制,设置新的断桥镇、花江镇、关索街道、龙潭街道。(一)新设置的断桥镇辖原断桥镇、八德乡地域,镇人民政府驻断桥村。(二)新设置的花江镇辖原花江镇、板贵乡地域,镇人民政府驻和谐社区。(三)新设置的关索街道辖原关索街道索岭社区、文化社区、菠萝沟村、场坝村、大关村、月亮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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