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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观山湖区百花湖乡设立百花湖镇的批复

     

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7]143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观山湖区百花湖乡设立百花湖镇的请示》(筑府报[2016]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观山湖区百花湖乡设立百花湖镇,以原百花湖乡的行政区域为百花湖镇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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