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毒鼠强(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纳、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的统称)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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