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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要

闽政文[2019]24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厦府[2019]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0.0469公顷。核定将厦门市翔安区境内农用地22.0602公顷(其中耕地17.50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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