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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要

闽政文[2018]34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莆政土[2018]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莆田市境内农用地54.1009公顷(其中耕地15.7987公顷)、未利用地1.7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城厢区华亭镇樟塘村水田2.3638公顷、园地9.438公顷、林地1.2828公顷、其他农用地0.530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656公顷、未利用土地0.084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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