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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横南铁路在南平辖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线路上实施电气化改造的批复

     

摘要

正 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横南铁路在南平市辖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实施电气化改造工程的请示》(南政综[2008]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横南铁路在南平市辖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线路上实施电气化改造工程。二、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招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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