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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医疗保险退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渝医保发[2020] 39号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解决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单位或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因享受医疗保险缴费优惠或政府补助、死亡、重复缴费等情形造成参保单位或个人多缴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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