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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考办等部门关于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市)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考办)等8部门联合制订的《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市)考核评选办法》,已经2003年4月21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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