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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市)考核评选办法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目标,结合重庆工业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市工考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对《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市)考核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市)考核评选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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