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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开展县域教育督导工作之我见

             

摘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六十五条规定“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方法、结果运用和制度建设。笔者结合多年来教育督导的实践经验,谈谈如何有效开展县域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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