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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标签或者说明 书应当注明的内容

     

摘要

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卜条第三款规定:“兽药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以中文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及其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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