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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使用改装气瓶该如何处理?

         

摘要

【案情】2013年4月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A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B小吃小炒店进行检查,发现两瓶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充装非液化石油气(其中一瓶超过检验周期,根据钢瓶编码显示均为A县C燃气公司所有),经向店主王某调查,王某承认这两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不是液化石油气,而是一种叫"生物油"的介质,具体成分不清,送气价格为70元每瓶,具体送气的人不认识,只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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