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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重整中连带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评Z公司诉S公司与徐某、李某追偿权纠纷案

         

摘要

狭义连带债务和不真正连带债务在终局责任承担上存在区别.在某个狭义连带债务人破产重整,其他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并主张追偿的情况下,应当在合理确定狭义连带债务人责任份额的基础上确定该破产重整连带债务人的不真正连带债务人的被追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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