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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征地补偿标准提高

         

摘要

据悉省政府就高速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发出通知,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由每亩1000元调整为1100元。各市、县(区)在此标准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确定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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