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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与中国环境外交话语

         

摘要

与全球治理的其他问题领域不同,中国从一开始就参与了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创建,并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地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等基本原则融合进这些机制。这项原则也成为中国环境外交的重要话语。然而,随着全球经济、政治和生态格局的变化,欧美等发达国家试图修正可持续发展和气候治理机制的既有基本原则,尤其是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进行重新解释、重新运用甚至是解构。在上述背景下,本文分析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作为中国环境外交话语所面临的困境。在追溯中国参与原则确立过程的基础上,本文重点分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该原则进行的修正与维护,并进一步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具体规则制定的争夺。本文提出,为了应对中国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核心的环境外交话语所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国应该全面提高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合作能力,包括勇于对全球气候变化机制的进一步建设提出公平的、科学的、全球性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国方案",进一步细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争取更大的环境外交话语权和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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