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复旦教育论坛 >程序与实体之间:美国公立大学录取纠纷司法审查标准研究

程序与实体之间:美国公立大学录取纠纷司法审查标准研究

     

摘要

法院在审理公立大学录取纠纷案件时,如果仅适用单一审查标准,在特定情形中可能无法充分救济学生权利.美国法院认可录取行为属于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范畴,但对其行使裁量权做出的评判结论并非一概遵从.在实务中,法院亦基于行政法和宪法条款构造了由宽松至严苛的审查标准,根据不同案情解决录取评价中出现的程序纠纷和分类纠纷,合理配置举证责任.我国法院有必要根据诉讼主张和案情事实,适当提高司法审查强度,关注录取评价的实体性正当程序,甚至适度审视形成评判结论的逻辑过程,以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录取工作的公平正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