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对再婚老伴儿,我是否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帮助义务

对再婚老伴儿,我是否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帮助义务

         

摘要

问:我是位退休的副厅级干部,今年65岁。5年前经人介绍,我与丧偶的秦某相识,我大她15岁。秦某早年下岗,收入很有限,她为给丈夫治病,变卖了房产。我们相识半个月后她就搬进了我150平方米的居室。由于相处时间不长,登记结婚后不久我们就产生了一些小矛盾。近两年,秦某经常要我资助她儿子,而且还不断提出其他要求,我们无法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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