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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关于《年1989年—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的请示报告(摘要)

             

摘要

绿化祖国是亿万人民共同的事业,造林绿化是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必须有一个长远规划作为遵循,使造林绿化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而制定切实可行的造林绿化规划是这项事业成功的基础.国务院以国函字(1990)75号文件批准林业部报审的《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它标志着我国造林绿化事业从此进入了科学管理,集约经营的新纪元;它从林业的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出发对本世纪末的造林绿化任务做了明确的规定,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是我们伟大祖国林业建设的又一本蓝图,也是我们新疆林业建设的又一本蓝图.在这本蓝图中我区的奋斗目标:人工造林900万亩,飞播、林育等非人工造林330万亩,新增森林面积800万亩,使全区森林覆盖率增加到1.68%.这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的目标,历史决定了我们这一代人和今后几代人,首先是共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绿化新疆的最前列,团结和带动全疆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做出无私奉献.当前我区各行各业,各级林业主管单位要认真落实,坚决执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目标的实施,完成规定的任务,为绿化大厦增添砖瓦.实践证明各级领导的表率作用是完成任务的关键,只要领导重视,规划目标一定能实现.我们把林业部报审的《19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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