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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之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摘要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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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劳动安全》 |2015年第1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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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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