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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福建乡村治理效用影响的研究

         

摘要

2003年,以“明确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各省逐渐启动。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林地产权的明晰,使得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增强,林业的生产效率增高,从而带动林区经济的全面发展。然而,林权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变迁,其影响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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