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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新的原子能法将包括征收核税

             

摘要

【欧洲核 学会《核新闻 网》1996年1 月5日报道】 捷克政府批准了一项新的原子能法草案,它包括计划征收核税以作为将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置的新的国家机构的经费。 该法还须经国会通过,预期于1997年1月1日生效。它将彻底取代捷克共和国所有现有的核法规。 按照该法,将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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