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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出台优惠政策 鼓励外资参与养老服务

             

摘要

文件鼓励支持境外投资者在江苏省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土地政策、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方面与省内营利性养老机构享有同等待遇。江苏率先提出外资和内资同等待遇,打破养老服务业公办民办界限。近日,江苏省出台《关于加强对外合作交流鼓励外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强调,鼓励支持境外投资者在江苏省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土地政策、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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