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外资》 >经济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制调整研究

经济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制调整研究

         

摘要

格式合同显著的特点就是能够节约成本并减损相对人权益的两面性,其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往往出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以后,正是因为这样,就必须要强化法律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民法规制格式合同都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对经济法规制格式合同的具体方式进行探索,希望能够实现对其不断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