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对外经贸》 >《新加坡调解公约》下和解协议的 “国际性”与“商事性”

《新加坡调解公约》下和解协议的 “国际性”与“商事性”

         

摘要

cqvip:《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的落成给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了保障。和解协议的“国际性”和“商事性”是适用《公约》的前提之一,拟从“国际性”和“商事性”的角度,通过比较研究《公约》与其他公约之间、《公约》与国内法律之间就“国际性”和“商事性”的规定之异同,为《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的衔接提供新的视角。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