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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太監吸食鸦片烟案

     

摘要

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十月,内务府审理了一件宫廷太监吸食鸦片烟案。这一案件涉及太监多人和回子贝勒。案犯太监张进幅,充内务府掌仪司他坦差使。他坦是满语,意思是官员兵丁临时住宿的地方。他坦差使,就是在官员兵于临时住宿的地方当差。案件发生在张进幅因病告假外出时,前往天津购买鸦片烟,回京时在朝阳门被查获拘捕,交刑部审理。刑部审出吸食鸦片烟的太监除张进幅外,仅止刘成、王贵玉、郭志三人。十月初八日刑部审结具奏。奉旨:“此案太监张进幅买运鸦片烟土,既经破案,必应彻底严究。乃刑部审讯拟结颇有不实不尽之处,著将全案人证交内务府大臣再行严讯,务得确情,按律定拟具奏。”(《内务府奏案》)经内务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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