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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纵火案”被告一审被判死刑 显系故意放火

         

摘要

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帀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洽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帀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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