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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转型要符合政府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导向

         

摘要

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又一次阐释了法治政府、有限政府的基本逻辑: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按这一逻辑行事,才能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财政监督转型应该符合这一逻辑的要求,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法无授权不町为”意味着政府不仅要令行禁止,政府行为还要取得法律授权,使政府规模得到控制,行为得到约束,这是实现善治的必然要求。“全能政府”、“无限政府”则存在诸多弊端:一足政府规模失控,什么都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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