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政监督 >严把“四关”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检查

严把“四关”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检查

     

摘要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川”)的扣除范围进一步明确,临床试验费等五项费用支出纳人税前加计扣除范围。

著录项

  • 来源
    《财政监督》|2013年第33期|46|共1页
  • 作者

    马文伟;

  • 作者单位

    财政部驻大连专员办;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10:06:12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