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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摘要

正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实际状况,适当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然而,这决不是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更不是要实行“私有化”。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所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了劳动者在社会或集体范围内对生产资料的平等关系,使劳动者由昔日的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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