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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公益诉讼

         

摘要

前后历时一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终于在2011年10月19日收到了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此前,该组织与曲靖市环保局、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了曲靖市两家非法倾倒剧毒铬渣的企业.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受理由民间组织主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媒体称其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条件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缺乏法律支持,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因原告不适格被拒于法院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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