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务与会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摘要

一、机关、企枣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r‘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