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务与会计》 >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摘要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对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业务的账务处理作了规范。该文件要求对《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时间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不同而导致的税会差异进行核算和披露。本文结合建筑企业案例对预收工程款增值税业务会计核算新规定进行解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