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会月刊:会计版》 >工会财会基础知识问答

工会财会基础知识问答

         

摘要

<正> 75.铁路工会经费上缴和留用比例如何? 答:根据全总1983年工发财字(1983)3号文件规定,铁路工会经费上缴和留用比例为:①铁路局工会上缴全总和省、市、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各5%不变。②铁路工程局、设计院工会通过全国铁路总工会上缴全总5%,其余不变。③铁路工厂、院校工会自留70%,上缴所在直辖市或省、自治区所属市(县)总工会10%,省、自治区所属市(县)总工会自留5%,上缴省、自治区总工会5%(直辖市总工会的10%如何分成,由市总工会决定)。上缴全国铁路总工会20%,由铁路总工会上交全总5%。76、跨越数省、按系统核算、多层次的大型企业的工会经费上缴和留用比例如何? 答:根据全总1982年《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费分成的暂行规定》,跨越数省、按系统核算、多层次的大型企业工会,如内河航运、流域规划、石油管道等行业的工会组织,要求按系统管理经费的,经该企业工会组织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总工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