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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不得收取费用

         

摘要

正 针对近年来有些地区向调入本地的人员收取城市人口增容等各种费用,国务院办公厅于2月14日以国办发(1991)11号文发出通知,规定:对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经劳动部门批准,为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的调动,各地区、各单位不得收取城市人口增容、城市建设、城市综合开发补偿等费用。各地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三乱”的精神,坚决制止此类乱收费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严肃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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