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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利息计算存在的问题

         

摘要

带息商业汇票的到期值=票据面值+利息.从会计的角度出发,票据的面值为"货物的价款+增值税额",其利息为"含税的票据面值×时期×利率".而从税法的角度出发,任何税金都没有计算利息这一说.即使是税金少交或迟交,只是按规定收罚款和滞纳金.可见,会计上票据利息的算法是背离税法的,在计算票据利息时多计算了"增值税额×时期×利率".这样,销售方期末会多交所得税,而购货方期末会少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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