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农家致富 >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应收回

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应收回

     

摘要

江苏省高邮市送桥镇读者金某来电:陈某承包的土地已有两年未进行耕种.村委会想依法收回其土地作为预留机动地,但被他拒绝。请问:村里能收回他的承包地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