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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断案三则

         

摘要

火焚猪儿验尸首三国的时候,一个叫张举的人,任今浙江省慈溪县县令。一次一个妇人先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再放火烧房焚尸灭迹,说是丈夫被失火烧死的。死者亲属怀疑不服,告状到张举府衙。张县令受案审问时,妇人不承认杀死了丈夫。这时,张县令叫人拉来两头活猪,一头杀死,一头不杀,并令衙役堆起柴草韫围着两头猪点火焚烧,待火灭后检验死猪口腔,发现先杀死的猪口腔中无烟灰,被活活烧死的猪口腔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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