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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务处理

         

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则将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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