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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也可“一所两制”

             

摘要

律师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律师事务所已从单一的国办所发展到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当法律市场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并开始考验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制、员工管理、分配机制、服务质量等是否适应律师业发展需要时,合伙管理模式的松散、“形式管理”逐渐显得不合时宜,公司化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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