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家庭之友:佳人》 >车辆、财产损失后的赔与不赔

车辆、财产损失后的赔与不赔

         

摘要

车主大多有一个认识误区:只要车开进。了停车场,畏口使发生车辆、财产损失,停车场作为车辆临时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事实上,停车场的责任承担需具体分析,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发生以下三类情形,停放的车辆发生车辆、财产损失,停车场可免赔。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