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探索与求是》 >公粮制改革是解决农业大县财政穷县的一条有效途径

公粮制改革是解决农业大县财政穷县的一条有效途径

             

摘要

在我台东部传统农区,“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塔普遍现象。之所以如此,除了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发展缓慢以外,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农业税费体制和粮食购销体制不顺。主要表面在以下的三个方面:一、农业税征收不到位,削弱了县乡财政基础。自1985年农业税由征实物即“公粮”变为征代金即货币税以来,农业税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计税常产与实际常产脱节。如肥乡县1995年全县计税常产136斤、实际常产I000斤.魏县计税常产141斤、实际常产851斤。二是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脱节。如肥乡县1995年名义税率为868%,实际税率仅2%。三是计税土地亩数与实际地亩脱节。如魏县1995年计税上地为92.l万亩,实际耕地8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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