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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学应写出城市的“精神形态”

         

摘要

文学是超越时空的,因而处在文学时空中的“题材”难以决定文学的性质。写农村还是写城市,写古代抑或写现代,依我看,只要是文学的,一样可以出伟大的作品。所谓题材决定论,重大题材论,都是上个世纪的古董。从这个意义上说,讨论城市文学,以及把文学划分为城市文学、乡土文学等等,似乎就失去了理论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有“城市引导农村”、“农村包围城市”、“缩小城乡差别”等等,莫非在文学创作中也要贯彻这样的战略方针不成?但细想又不尽然。为了便于观察、分析与评论文学创作,依照不同题材而加以分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必要的。何况我们的文学史已经有了诸如“抗战文学”、“知青文学”、“寻根文学”等等一大堆以题材命名的文学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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