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考试》 >关于举办“光明教育家论坛”的通知

关于举办“光明教育家论坛”的通知

         

摘要

各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局(教委)等有关单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为深入贯彻《纲要》精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培养理论与实践水平并重、教学与科研能力兼备,能够引领教育改革创新的教育家型校长和专家型教师,光明日报《考试》杂志社、人民教师网共同举办'光明教育家论坛',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派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校级领导、骨十教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