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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马户:不应以保护为名剥夺女性选择权

         

摘要

2014年9月,25岁的马户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在北京某国营邮政公司营投部应聘快递员,并获得负责人口头的入职承诺。但在向“上级”递交资料的过程中,她因“性别女”而被告知拒绝录用。马户觉得受到就业性别歧视,遂将该招聘单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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