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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行政救济制度之改革

         

摘要

@@ 我国现行的环境行政救济制度是在20世纪末,随着我国整个行政救济制度的建立而建立的.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虽然该项制度已经确立起来,但移植于西方、又未能与本国实践有机结合的环境行政救济制度,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环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其弊端日益显示,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环境法治》 |2008年第1期|191-196|共6页
  • 作者

    周玉华; 孙艳;

  • 作者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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