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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性与程序性有轻有重吗?

         

摘要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指出,公众参与制度是一个实体性与程序性并存的整体,其中权利的赋予主要是建立实体性规则,而权利的运行及实现则主要是建立程序性规则。程序是作为民主制度的公众参与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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